基金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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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平穩增長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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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 |
基金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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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1 |
基金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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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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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23 |
基金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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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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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 |
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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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資產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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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截至2020-09-30:2,844,716,75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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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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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憑證)、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
投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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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資產的配置比例范圍:股票資產30%-65%;債券資產30%-65%;現金資產不低于5%,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其中投資于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上市公司的資產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資總資產的80%。 |
投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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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資本在低風險水平下的平穩增長。 |
業績比較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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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A股指數 |
風險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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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理論上其風險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正常情況下,本基金將控制基金資產凈值波動的標準差不超過上證A股指數波動的標準差的65%(置信度為90%);在此前提下,通過合理配置股票和債券資產比重,并將股票投資集中于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上市公司,努力實現股票市場上漲期間基金資產凈值漲幅不低于上證A股指數漲幅的60%,股票市場下跌期間基金資產凈值下跌幅度不超過上證A股指數跌幅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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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基金份額歷年凈值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
(2002年8月23日至2020年9月30日) |
| 合同生效日以來 (截至2020-09-30) | 2020年 三季度 | 2020年 上半年 | 2019 | 2018 | 2017 | 2016 | 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 | 972.82% | 0.95% | 27.83% | 39.81% | -17.53% | 19.76% | -11.22% | 業績基準 | 91.64% | 7.80% | -2.11% | 22.39% | -24.60% | 6.58% | -12.28% | | | 2015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 2010 | 2009 | 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 | 62.16% | 19.51% | 17.70% | 1.19% | -20.23% | -3.32% | 27.95% | 業績基準 | 9.29% | 53.06% | -6.80% | 3.12% | -21.64% | -14.46% | 79.80% | | | 2008 | 2007 | 2006 | 2005 | 2004 | 2003 | 2002 | 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 | -36.74% | 92.03% | 81.80% | 5.57% | 8.55% | 20.65% | -2.50% | 業績基準 | -65.38% | 96.14% | 130.57% | -8.21% | -15.23% | 10.57% | -19.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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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平穩增長混合累計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歷史走勢對比圖 |
(2002年8月23日至2020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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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數據均來自基金定期報告。基金投資有風險,本基金過往投資業績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過往業績均不預示本基金的未來表現。我國基金運作時間較短,不能反映股市發展的所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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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基金由基金發起人依照有關法規以及《基金合同》,并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 字[2002]40號文批準發起設立,中國證監會的核準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保證。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已通過指定報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聯網網站(www.aissxj.buzz)進行了公開披露。
二、 本基金屬于混合型基金,股票資產投資比例為30%-65%,債券資產投資比例為30%-65%,現金資 產不低于5%。其中投資于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上市公司的資產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資總資產的80%。本基金的預期風險與收益水平理 論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低風險品種。
三、 本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遇到各種風險,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合規風 險等。同時,在突發或特殊情況下,還可能出現基金暫停贖回或巨額贖回等情況,從而導致投資者短期內不能及時、足額贖回資金的風險 。
四、 本基金產品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規避個股風險、分享投資成果。它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 基金投資者依其所持基金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同時也會承擔投資虧損的風險。為此,投資者應充分注意本基金產品與儲蓄、債券等能夠 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投資工具之間的區別,理性做出基金投資決策。
五、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凈值高低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投資者在做出基金投資決策時應認同“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基金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及虧損 ,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六、 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 ,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申購基金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同時,投資者應正確認識資本市場 和基金市場,將基金視為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并樹立長期、穩健、防范風險的投資觀念。
七、 投資者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它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具體銷售機 構的名單詳見本基金的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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